民政局离婚什么时候可以领取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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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
结论:在民政局办理离婚要经过三十日冷静期且冷静期届满三十日内双方共同申请才可领取离婚证,期间一方反悔或期满未共同申请则视为撤回申请。
法律解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协议离婚设置了冷静期制度。夫妻先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自此开始三十日的冷静期。这一规定给予双方重新审视婚姻关系的时间。在冷静期内,若任何一方反悔,可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双方需再次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才会予以登记并发证。若期满未共同申请,就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若大家在离婚相关法律事务上有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民政局办理离婚设置冷静期是为了避免冲动离婚,维护婚姻的稳定性。该制度给夫妻双方一个重新审视婚姻关系的机会,减少因一时冲动而导致的离婚情况。
2.要完成离婚登记,夫妻双方首先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拿到《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进入三十日的冷静期。冷静期内只要一方反悔就可撤回申请。冷静期结束后的三十日内,双方需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才会予以登记并发证。若这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申请,就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3.建议夫妻在申请离婚登记前充分沟通思考,确定是否真的要结束婚姻。在冷静期内认真审视婚姻问题,尝试修复关系。冷静期届满后,若确定离婚,记得在规定时间内共同申请离婚证,避免视为撤回申请。✫✫✫✫✫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
(1)民政局办理离婚有严格流程,第一步是夫妻双方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会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2)从发放回执单开始进入三十日的冷静期,这期间只要一方反悔,就可撤回离婚申请。这给了夫妻双方重新审视婚姻关系的时间。
(3)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双方需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才会登记并发证。
(4)若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申请,按照规定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提醒:
办理离婚时要牢记冷静期和再次申请领证的时间节点,避免因错过时间导致离婚申请撤回。不同情况可能有不同法律适用,建议咨询分析。✫✫✫✫✫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决定离婚前充分沟通,确定是否真的要离婚,避免冷静期内不必要的反悔。
(二)在申请离婚登记前,准备好相关证件和材料,如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等,确保申请流程顺利进行。
(三)冷静期内保持理性,若一方有撤回申请的想法,及时与对方沟通。
(四)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提前约定好时间,再次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夫妻去民政局离婚,要经过冷静期才能领离婚证。
2.双方先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登记机关受理后发回执单,从这时起算三十天冷静期。
3.冷静期内,只要一方反悔,就能撤回申请。
4.冷静期结束后三十天内,双方得再次一起去申请发离婚证,审核通过就发证。
5.若冷静期后三十天内没共同申请,就视为撤回离婚申请。
法律解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协议离婚设置了冷静期制度。夫妻先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自此开始三十日的冷静期。这一规定给予双方重新审视婚姻关系的时间。在冷静期内,若任何一方反悔,可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双方需再次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才会予以登记并发证。若期满未共同申请,就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若大家在离婚相关法律事务上有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民政局办理离婚设置冷静期是为了避免冲动离婚,维护婚姻的稳定性。该制度给夫妻双方一个重新审视婚姻关系的机会,减少因一时冲动而导致的离婚情况。
2.要完成离婚登记,夫妻双方首先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拿到《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进入三十日的冷静期。冷静期内只要一方反悔就可撤回申请。冷静期结束后的三十日内,双方需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才会予以登记并发证。若这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申请,就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3.建议夫妻在申请离婚登记前充分沟通思考,确定是否真的要结束婚姻。在冷静期内认真审视婚姻问题,尝试修复关系。冷静期届满后,若确定离婚,记得在规定时间内共同申请离婚证,避免视为撤回申请。✫✫✫✫✫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
(1)民政局办理离婚有严格流程,第一步是夫妻双方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会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2)从发放回执单开始进入三十日的冷静期,这期间只要一方反悔,就可撤回离婚申请。这给了夫妻双方重新审视婚姻关系的时间。
(3)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双方需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才会登记并发证。
(4)若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申请,按照规定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提醒:
办理离婚时要牢记冷静期和再次申请领证的时间节点,避免因错过时间导致离婚申请撤回。不同情况可能有不同法律适用,建议咨询分析。✫✫✫✫✫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决定离婚前充分沟通,确定是否真的要离婚,避免冷静期内不必要的反悔。
(二)在申请离婚登记前,准备好相关证件和材料,如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等,确保申请流程顺利进行。
(三)冷静期内保持理性,若一方有撤回申请的想法,及时与对方沟通。
(四)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提前约定好时间,再次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夫妻去民政局离婚,要经过冷静期才能领离婚证。
2.双方先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登记机关受理后发回执单,从这时起算三十天冷静期。
3.冷静期内,只要一方反悔,就能撤回申请。
4.冷静期结束后三十天内,双方得再次一起去申请发离婚证,审核通过就发证。
5.若冷静期后三十天内没共同申请,就视为撤回离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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